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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京市人事局、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南京市医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培训方式

  按照“改革创新,提升能力;突出重点,带动全体;结合实际,按需施教;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的原则,以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为重点,以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法规为主要内容,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授课、网上教学、高级研修班、前瞻性学术讲座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门类、分层次地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工作。

  1、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根据国家执业药师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采取集中授课与网络教学方式,对全市3000余名执业药业(从业药师)开展以更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培训。

  2、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南京市“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集中授课与考试(考核)相结合方式,在十一五期间培训1000名的质量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3、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培训。对现职称到高一级职称期间内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从业务理论、任职要求,业务知识,工作技能、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计划地进行职业道德规范、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工作职能的培训。根据实际需要,在十一五期间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00名。

  4、开展课题讲座和专题研修。根据“十一五”期间对医药产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全市医药行业发展动态,对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热点、难点问题的课题讲座和专题研修,开展有关新知识、新方法的培训。努力改进研讨、培训方式,增强研讨、培训的针对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互动性,确保取得较高质量的研讨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实际效果。每年举办1-2期课题讲座和高级研修班,主要对象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5、做好赴国(境)外培训与学术交流。积极与国家、省、市等相关部门协作,创造条件,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赴国(境)外进行学习交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好短期出国研讨、培训团组,每年举办1-2期出国(境)外培训。把好选派人员关,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并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开辟新的国际合作培训渠道,并做好邀请国(境)外专家来宁讲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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