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抗震救灾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宁食药监办[2008]45号)
各区县局(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7.8级强烈地震,灾情十分严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之中。5月13日,国家
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局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全国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抗震救灾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下发了紧急通知,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做好抗震救灾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迅速、坚决贯彻上级有关抗震救灾工作精神,结合我局系统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力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部署要求,紧急动员起来,积极组织捐款捐物,全力配合灾区落实抗震救灾各项措施,以实际行动全力支援抗震救灾工作。
二、切实加强应急救灾药品监管。鼓励和支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捐赠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捐赠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为救灾所需相关产品,并必须是经国家局批准生产、获得批准文号且符合质量标准,有效期距失效日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捐赠人对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负责。各区县局(分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药品市场监管力度,特别要切实加强救灾和捐赠灾区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查工作,确保其质量可靠、安全有效。要密切关注辖区内应急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情况,千方百计、不折不扣、随时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组织好应急药品等物资准备和保障工作。
三、严格建立和落实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从即日起,各单位要落实和加强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市局各处室、各区县局(分局)、各直属单位负责人手机要24小时开通,确保全系统在这一特殊时期指挥和联络畅通。各单位于5月15日17:00前,将值班表、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报市局值班室。同时,各单位要加强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县局(分局)、各相关处室每天下午14:30前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救灾药品监管及支援工作情况。联系人:石莉萍,电话:8463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