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创新手段和方法,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第一,认真开展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专项整治(飓风行动)。活动期间,共监测各种媒体发布的违法违规药品广告141条,其中,移送工商部门查处115条,报省药监局并被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的广告药品11种,有效净化了我市药品广告环境。第二,继续开展街头收药专项整治。先后查处“张如中、陈振飞非法收购经营药品”等四起非法收药经营药品案件,一举端掉三处藏匿药品的窝点,有力打击了非法收购和经营药品行为。第三,组织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药物成分的专项整治。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去年“伪药品”专项整治成果,对市场保健食品进行了有针对性抽查检验,先后公开曝光136种违规添加药物成份的保健食品,并依法对部分品种实施下柜销售的处理。此次行动不仅在南京引起很强的社会反响,黑龙江等地媒体也对我局进行了电话采访和报道。
四是突出药品稽查重点,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在加强药品抽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打击假劣提供技术支撑的同时,积极分析当前制假售假的新特点、新情况,选准突破口,突出加大对违法广告药品、网络非法销售药品、违法回收药品等打击力度。通过受理举报、监测抽检等手段,通过与公安的协同与配合,各区县局的联合行动,有效地打击了销售假冒伪劣药械行为。
二、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抓手作用,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坚持把“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环节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实,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基础性工作来推进。一是主动作为,努力实现“有位”“有为”的互动互促。自觉强化主动作为、破解难题的责任意识,紧紧依托食安办工作平台,积极把食品监管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融入政府工作全盘,争取各级政府支持,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行政合力。继把食品药品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之后,今年我市又把“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列为“法制南京建设十件实事”之首,列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并通过签订责任书、开展量化等级示范企业评定等措施强化各区县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的责任意识。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市政府于9月份在全市启动“食品最安全城市建设”项目,制定下发了《关于创建食品最安全城市的意见》(宁政发〔2008〕142号)。明确了我市开展食品最安全城市创建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提出从2008年到2012年,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使全市13个区县全部达到 “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县)”标准,并在全市创建30个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30个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园区、场区)、建设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的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店),努力实现10个方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等,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二是创新综合监督机制,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把食品安全“三网”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统筹考虑,并积极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平台进行推进,强化了各级各部门责任,基本实现监管责任网有所作为、群众监督网充分发挥作用,现代流通网覆盖率达到90%。深入推进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区建设,确保年底通过省局检查验收。建立健全制度化的联合暗访督察工作机制。截止三季度末,牵头组织对十个区县45家食品企业的联合暗访督察,向各区县、部门发出15 件督察办理函,做好督促查办。根据督察、举报,依法查处了涉案1000公斤“假冒进口生粉”等非法制售假劣食品案件。三是以专项整治和重点工作为牵引,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体现综合监督效能和深化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先后开展了春节、“五一”、“端午”、“十一”和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超市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全面开展“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力保障了供应奥运食品和奥运期间我市食品安全。同时,以食品安全示范区县创建为契机,以点促面,重点提升,全面促进,不断打牢全市食品安全基础,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江宁、白下区示范区创建工作已顺利通过检查评估,成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