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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1年度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9.动态环境噪声和驾驶员操作位置处噪声应符合GB 6376-2008《拖拉机噪声限值》的要求。
  10.动力输出轴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最大牵引功率工况下的牵引比油耗应符合部级推广鉴定的要求。
  11.排气烟度应不大于4.5 FSU或符合NY 1629-2008《拖拉机排气烟度限值》的规定。
  12.近两年累计销售总量按以下原则划分:

配套动力标定功率

销售量(台)

备注

18马力(含)~25马力

不低于1000

 

25马力(含)~50马力

不低于500

 

50马力(含)~80马力

不低于300

 

80马力(含)~100马力

不低于150

 

100马力(含)~150马力

不低于50

 

150马力(含)~250马力

不低于20

 

250马力以上

不低于5

 

注:配套动力功率相同机型的销售数量可以累计计算。



  (二)手扶拖拉机
  1.额定功率不大于15马力(11.0 kW )。
  2.额定功率10马力以下的挡位数不少于4个(F+R),10马力以上(含)的挡位数不少于8个(F+R)。
  3.动态环境噪声应符合GB 6376-2008《拖拉机 噪声限制》的要求。
  4.发动机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应符合GB/T 13875-2004《手扶拖拉机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5.近两年累计销售数量不低于5000台。
  (三)谷物联合收获机械
  1.动态环境噪声和驾驶员耳位噪声应符合GB 19997-2005《谷物联合收割机 噪声限值》的要求。
  2.配套动力应符合下列要求:简易型联合收割机配套动力应不小于12马力且具有清选功能;非简易型轮式全喂入联合收割机配套动力应不小于60马力且割幅不小于1200mm。非简易型履带式全喂入联合收割机配套动力应不小于20马力;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的两行机配套动力应不小于12马力,三行机配套动力应不小于25马力,四行机配套动力应不小于35马力。
  3.非简易型联合收获机械应配置风量可调节的清选装置和倒车报警装置以及停车制动器锁定手柄。带自卸粮箱的机型应设置粮箱报警器。
  4.离地间隙应符合下列要求:轮式全喂入联合收获机械最小离地间隙不小于250mm;履带全喂入联合收获机械最小离地间隙不小于180mm;半喂入联合收获机械最小离地间隙不小于170mm。
  5.履带式联合收获机械对土壤单位面积上接地压力不大于24 kPa。
  6.简易型联合收获机械的总损失率:小麦不大于1.5%,水稻不大于3.5%;含杂率:全喂入不大于7%,半喂入不大于10%。
  7.非简易型全喂入联合收获机械的总损失率、含杂率和破碎率应符合JB/T 5117-2006《全喂入联合收割机 技术条件》中第4.1条要求。
  8.半喂入联合收获机械的总损失率、含杂率和破碎率应符合GB/T 20790-2006《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技术条件》中第4.1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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