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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三)开展对18个省辖市的检查和对部分县(市、区)的抽查。10月20日至30日,省政府法制办将派出检查组,重点对各省辖市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检查,同时对部分县(市、区)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抽查,并将反馈检查和抽查的情况。
  三、几点具体要求
  (一)实事求是报告自查和核查的情况,不得掩盖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注重抓典型、抓示范点。各省辖市至少有一至二个典型或示范点,并上报相关的材料。
  (三)及时提交有关自查和核查报告。10月15日之前各县(市、区)的自查报告应当报送至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省辖市对各县(市、区)的核查报告,应当于11月2日之前报送至省政府法制办。
  (四)本次检查结束后,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重点研究提出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具体措施,努力抓好整改工作。

  附件:河南省市县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内容及要点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 件
  河南省市县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内容及要点

  一、本机关行政首长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情况。去年以来召开会议研究行政复议工作或听取汇报、审签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等情况。
  二、复议机构设置和行政复议人员配备情况,专职或兼职行政复议人员数量;办案设施配备、经费保障等情况。
  三、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2006年以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数量,法定期限结案率、复议纠错率、复议后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复议决定和判决执行等情况。
  去年以来,同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数量及办案数量,计算出人均办案量与同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人均办案量之比。
  四、制度建设配套情况。现有哪些行政复议配套制度,行政复议案件集体研究、法律文书规范、案卷装订归档等制度执行情况。
  五、贯彻《实施条例》采取的工作措施,宣传、培训的次数、人数等情况。
  落实我办与河南省信访局、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宣传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的通知》(豫政法[2007]26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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