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青少年社会实践工作。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方面建立本市青少年社会实践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对青少年社会实践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基地单位和学校也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关青少年社会实践工作的规章制度,规范活动内容和接待方式。同时,把青少年社会实践工作纳入每年的教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内容进行督导和评估,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基地单位和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长期不开展活动,未发挥教育作用的基地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撤销其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的资格。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市政府文教办公室
市经济委员会
市城市建设委员会
市商业委员会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市农林办公室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
北京市首批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名单
市经委系统
1.北京星海乐器有限公司
2.北京义利食品公司
3.北京造纸七厂
4.北京日化二厂
5.北京日化四厂
6.北京市地毯三厂
7.北京地毯毛纺一厂
8.北京衬衫厂
9.北京清河毛纺织厂
10.北京第一棉纺织厂
11.北京制呢厂
12.北京第二毛纺织厂
13.北京雪莲羊绒有限公司
14.北京第二毛线厂
15.北京内燃机集团公司发动机分公司内二厂
16.北京内燃机集团公司设备工具公司
17.北京雪花电器公司
18.北京古桥电器公司
19.北京革制品厂
20.北京彩色印刷厂
21.北京聚友实业公司
22.北京汽车摩托车联合制造公司
23.北京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24.北京印刷二厂
25.北京印刷三厂
26.北京京华印刷厂
27.北京胶印厂
28.北京牡丹电子集团公司
29.北京飞达电子集团公司
30.北京计算机三厂
31.北京电视设备厂
32.北京无线电厂
33.北京重型电机厂
34.北京人民机器厂
35.北京人民轴承厂
36.北京液压件二厂
37.北京标准件六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