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0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0日)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办好大学郊区分校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5]9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1984年,本市部分区、县与北京地区的高等院校联合创办了大学郊区分校。10年来,大学郊区分校积极探索高等教育面向农村而又投资少、效益好的办学新路,为郊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分得出、留得住、用得上”的专门人才。为全面贯彻落实《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办好大学郊区分校,加速培养郊区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专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大学郊区分校的办学方向和目标。今后一个时期大学郊区分校的办学方向和发展目标是:坚持直接有效地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水平。到1997年,大学郊区分校要在教育的层次结构、专业设置、教学设备以及校舍配套建设等方面基本达到分校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使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到本世纪末把大学郊区分校建成规模适度、结构优化、质量和效益较高、具有行业特色及较强职业特点的农村高等职业教育基地。
二、大力拓宽联合办学的路子,多层次、多渠道办学,不断扩大农村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大学郊区分校要充分发挥北京地区高校办学力量雄厚、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加强与有关高校的联系、合作与交流,同时积极开展学校之间、学校与地区、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办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以及各类短期培训教育;突破单一的学历教育模式,积极开展单科、专业证书及结业证书等多种形式的教育。
三、根据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灵活设置专业,下力量培养应用型人才。大学郊区分校要在坚持办好特色专业的同时,积极了解本地区农村的发展规划、资源优势、项目开发、技术引进及人才需求的情况,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增办一些急需的应用性强的专业,突出职业岗位特点,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强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学生对社会需求的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