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0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0日)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消防局、市供电局关于对全市城镇房屋危旧老化电线进行普查和换线工作请示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2]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消防局、市供电局《关于对全市城镇房屋危旧老化电线进行普查和换线工作的请示》,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目前,全市老旧平房院的供电线路多已老化危旧,各有关单位在近几年虽然做了一些更换危旧电线的工作,但仍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火灾隐患问题。各区、县政府要切实认真负责地组织房管、消防、供电等部门及各房屋产权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按时按量完成普查和换线工作,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1992年5月30日
关于对全市城镇房屋危旧老化电线进行普查和换线工作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我市现有40余万户居民住在老旧平房院中,其中危旧房屋近300万平方米。平房院中的供电线路由于长期未更换和用电超负荷,大部分已经老化,有的绝缘脱落,芯线外露,成为火灾隐患。据统计,1980年以来的火灾中因电气起火占第一位,严重地威胁着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市政府对此十分关心,曾多次组织我们进行重点调查,并在近几年陆续投入资金,对一些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电线进行了更换,但问题仍十分严重。对此,陈希同市长最近明确批示:“要组织力量,检查一次,提出意见,逐步实施。”为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拟对城镇房屋电线老化进行普查和更换。现将安排意见请示如下:
一、普查范围及工作重点
普查范围是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的直管公房,各专业房管单位所管公房,各单位自管公房,私房。
工作重点为老旧平房集中的地区及平房、旧中式楼、五十年代建造的筒子楼(坡项、木结构屋架),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房屋建筑。
二、普查时间及换线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