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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赛高国际大厦(一期)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复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赛高国际大厦赛高小区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复函(发布日期:2011年5月3日,实施日期:2011年5月15日)废止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赛高国际大厦(一期)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复函
(二○○六年三月一日 陕价经函〔2006〕30号)


陕西赛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申请审批赛高国际(一期)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陕赛物字〔2006〕002号)收悉。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陕价经发〔2005〕158号)规定,经实地考察,赛高国际(一期)地下停车场符合一类停车场条件,同意你公司按一类停车场服务价格收取服务费用。具体价格如下:

车   型

按月计算(元)

按次计算(元)

小型汽车

150

5

摩 托 车

25

2

电动自行车

20

1.50

人力三轮车

20

1.50

自 行 车

5

0.50


  注:1、按次计算不分昼夜。
  2、汽车连续停车每8小时为一次;其他车辆连续停车每24小时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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