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关于上报200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的通知
(苏粮法[2006]48号)
各市粮食局:
2006年,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动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形势,努力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法制化进程,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为了进一步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一年来监督检查工作经验,鼓励并表彰先进,谋划下一年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年终总结。各市按照《江苏省粮食局200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苏粮法[2006]5号)精神,重点从落实“四专”、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各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等几个方面,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总结要客观反映本地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要求突出重点、数据真实可靠。
二、各市要结合全年工作实际在年终考评的基础上推荐1个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县(市、区)粮食局,参与评选省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单位材料要求经验可鉴,特色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