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江苏省粮食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OO七年四月五日
附件:
江苏省粮食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根据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和省财政厅《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苏财绩〔2007〕5号)的通知精神,我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07年3月-2007年6月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实施。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的方向和要求,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目标是:
(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全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为加强全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配合省财政厅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五)促进规范管理。
在审计核查、全面准确掌握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分别情况、分类处理、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新体制。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