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粮食系统财会知识竞赛的通知
(苏粮财〔2007〕15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全国粮食企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
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这是粮食企业自1992年实行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以来的一次重大调整。为了指导各地贯彻新制度、新规定,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接轨,督促财会人员熟悉有关财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进一步提高各地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国家粮食局决定举办全国粮食系统财会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时间
2007年4月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
二、参赛人员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粮食企业的财会人员。
三、试题范围
《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财务通则》和《
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
四、竞赛形式
财会知识竞赛采取个人答卷和团体参赛两种形式。
(一)个人答卷方式。由粮食财会分会组织有关专家编写竞赛题,并将竞赛试题寄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由各地粮食部门组织财会人员答题,再由粮食财会分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答卷进行评判,按成绩高低经过公证评定个人赛名次(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纪念奖)。
(二)团体参赛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在辖区内先举行初赛选拔选手,组队(3-5人)到北京进行复赛、决赛,决出前三名。
为了确保全国粮食系统财会知识竞赛在我省顺利进行,使全省粮食财会人员赛出好成绩,请各地积极组织粮食财会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做好竞赛的有关准备工作。省局将在江苏省粮食行业协会财会分会成立大会上将个人赛试卷及答题纸分发至各市县粮食局,请各地及时组织所属企业财会人员准确答题,并确保财会人员个人参赛率达100%,同时将个人参赛情况反馈给省局。答题纸由各市、县(市、区)粮食局财务科负责汇总收缴,并于2007年6月25日前统一寄至全国粮食系统财会知识竞赛组委会,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全国粮食系统财会知识竞赛秘书处,邮编100801。省局将根据各地的参赛情况,选拔选手,组队到北京参加团体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