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江苏分公司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苏粮法〔2007〕28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中储粮直属单位、中心库: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统一部署,决定今年9月份开展2007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为了做好我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经营企业和仍承担政策性粮食业务的其他所有制企业储存的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其他政策性粮食和商品粮。
二、检查内容
(一)粮食库存实物检查。一是库存粮食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二是中央储备粮实际承储库点分布及承储数量。
(二)粮食库存账务检查。一是企业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二是企业粮食库存账务处理情况;三是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是否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四是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07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五是中央储备粮代储费用补贴情况。
(三)库存粮食质量、原粮卫生检查。一是库存粮食质量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全省地方储备粮质量抽查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二是储存环节的原粮卫生情况。
(四)储粮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库存粮食中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
(五)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检查。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是否取得国家粮食局授予的代储资格;二是已经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否与资格申报材料提供情况一致,是否达到资格认定标准;三是企业代储的中央储备粮是否存放在取得资格的仓房中。
(六)最低收购价粮食检查。一是临时存储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数量、质量和销售出库情况;二是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补贴拨付和使用情况。
(七)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
粮食库存检查的内容、方法、组织形式、数据汇总与报送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请严格按照《
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国粮检〔2006〕139号)及其附件执行。各地也可详见《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苏粮法[2006]44号)。汇总表格可至江苏粮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