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内容
| 控制 要点
| 具体条件标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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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检化验
| 化验室
| 有固定专用化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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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仪器
| 要求具备分样器、扦样器、谷物选筛、电热烘箱、电动粉碎机、分析天平、容重器、砻谷机、碾米机等检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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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备
| 计量设备
| 具有30吨(含30吨)以上汽车衡或连续散粮秤。只有公路一种接发方式必须配置汽车衡,有水路的可以用散粮秤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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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送设备
| 具有4台(含4台)以上移动式胶带输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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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设备
| 具有2台(含2台)以上清理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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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
| 具有4台(含4台)以上离心式风机或轴流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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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 具有2台(含2台)以上能够保证省级储备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的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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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人员
| 保防员和化验员数量和资质。
| 2万吨≤仓容<5万吨,检验员≥2人,保防员≥4人;
5万吨≤仓容<10万吨,检验员≥3人,保防员≥7人;
仓容≥10万吨仓容以上,检验员≥4人,保防员≥10人。
| 具备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或国家粮食局颁发的相应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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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仓储 管理
| 储粮安全
| 无有害生物危害,无不宜存粮油,无有害物质污染。
| 符合“一符四无”即“帐实相符,无有害生物危害,无不宜存粮油,无有害物质污染,无人为责任事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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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粮事故
| 申请年度及申请年度前3年内粮食未出现损坏等事故,经济损失不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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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事故
| 申请年度及申请年度前3年内未出现人员及财产损失的消防及安全生产事故,无人员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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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纪录
| 申请年度及申请年度前3年内没有发生违反粮食政策法规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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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财务 状况
| 资产状况
| 申请年度前3年的每一年,资产负债率应<80%,当资产负债率≥80%时,流动比率不应低于1:1。
| 出具经审计部门或中介机构审核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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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亏情况
| 申请年度前3年累计不发生经营性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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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
| 申请年度前3年的每一年, 资信为B级或相当于B级以上。
| 由开户银行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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