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府发〔2007〕13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2007年6月5日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六盘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黔府发〔2004〕29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结合本届市人民政府总体工作目标,提出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
《纲要》和《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近年来全国、全省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明确了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政府法制建设的行动指南。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和《意见》,对于把我市建设成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城市,构建和谐六盘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和依法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明显加快;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府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的氛围逐步形成。同时也必须认识到,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够强;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有待进一步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行政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不够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有待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中还存在着部门利益倾向;行政执法制度不够健全,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行政监督制度不够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还未充分发挥作用;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制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经费保障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等。这些问题,将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政府形象,影响和谐社会建设,妨碍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贯彻落实《纲要》和《意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是本届政府的一项艰巨任务。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纲要》和《意见》的精神上来,把贯彻落实《纲要》和《意见》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认真履行职责,从根本上转变不适应依法行政要求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和《意见》提出的要求和具体任务,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