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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八)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和农民利益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工业品和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严格市场准入,采取有效措施对获证后不按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确保获证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可靠;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到今年底,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基本杜绝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获证企业生产产品的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上。
  目前要抓住秋播秋收农时,集中力量开展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制售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农药、国家明令淘汰的农药,安全性能不合格的农机,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及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教育阶段(9月17日-9月19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动员学习、媒体宣传等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全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树立质量和诚信意识,培养社会责任感。
  (二)整改提高阶段(9月20日-10月14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对相关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全面摸清基本情况,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三)重点攻关阶段(10月15日-12月14日)。根据拉网式监督检查结果,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打击、整治、帮扶、规范,集中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和优势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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