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五)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底,彻底解决市中心城区、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市中心城区、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 集体食堂、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
  (六)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批准文号清查,切实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品种;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督促企业自觉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加强普通药品监管和特殊药品监控;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坚决查处以医生、患者、专家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违法广告,逐步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和质量监督抽验,重点抽查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到今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建立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七)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对非法收购、贩卖、加工病死猪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病死猪做到不宰杀、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必须进行检疫诊断和无害化处理。未佩带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验(疫)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验(疫)或检验(疫)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到今年底,市中心城区、县城定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95%;市中心城区、县城所有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