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公开类别代码:“N”为对内公开;“W”为对外公开。
  (三)公开分类代码:
  对外公开
  1.市直各部门和中央、省属驻市行政单位:“01”为部门职能类;“02”为政策法规类;“03”为行政执法类(行政许可类、非许可审批类);“04”为办事服务类;“05”为资金管理类;“06”收费项目类;“08”工作动态类;“09”为监督投诉类(如产生新的分类信息,可按顺序编制,如增加“其他”类信息,编制为“10”)。
  2.中央、省属驻市和市属公共企事业单位:“01”为服务职能类;“02”为服务项目类;“03”为服务收费类;“04”为政策法规类;“05”为服务监督类;“06”为工作动态类(如产生新的分类信息,可按顺序编制,如增加“其他”类信息,编制为“07”)。
  对内公开
  “01”为廉洁自律类;“02”为人事管理类;“03”为财务收支类;“04”为工作制度类;“05”为重大决策类。
  (四)信息产生顺序号代码:按年度和产生日期排序:00000(五位数)。
  七、目录编制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07年10月12日至16日)。
  1.召开目录编制工作会议。10月12日召开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会议,由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级各部门目录编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2.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于10月16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10月17日至11月15)。
  1.清理行政权力及公共管理和服务事项(2007年10月17日至11月15日)。各部门、各单位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明确的行政权力、公共管理和服务事项,逐项进行清理,分类填报信息采集表,并于11月15日前将信息采集表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目录审定(2007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领导小组成员分组对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目录进行修改、审核、审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负责“资金管理类”信息的审核工作;市物价局负责“收费项目类”、“服务收费类”信息的审核工作;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档案局负责“政策法规类”、“行政执法类”、“办事服务类”信息的审核工作;市编委办负责“部门职能类”、“服务职能类”信息的审核工作;市审计局负责“监督投诉类”、“服务监督类”信息的审核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负责“工作动态类”及“对内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目录编制的相关宣传工作;市委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网上办事大厅”的建立工作以及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目录”栏目设置的指导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