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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苏粮调〔2008〕14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目前我省夏粮收购工作自南向北陆续展开。从已开秤地区情况看,今年夏粮收购开局良好,呈现出开秤价格高于去年,企业积极性较高,自营收购比例增加,收购市场秩序平稳等特点。针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可能出现的连续阴雨天气等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落实好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质价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今年国家小麦收购实行了新的质量标准,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国家惠农政策深入人心。要在收购现场做到政策上墙、标准上栏、样品上台,让种粮农民售明白粮和放心粮。要结合“优质服务月”活动的开展,强化各项为农服务措施,严格执行质价政策,规范粮食质量检验,实行依质论价、优质优价,确保准确作价、质价相符。要整合收购现场各个环节,标明流程,提高农民售粮效率。要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仪器,便于售粮农民比照核对,切实维护好售粮农民利益,把国家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夏粮收储安全。近期连续

  阴雨天气,给夏粮的整晒和收购带来不利影响。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好应对策略。要抓晴天、抢雨隙,积极提供场地帮助农民整晒粮食及时出售;要主动向种粮农民,尤其是种粮大户宣传、传授安全保粮知识,防止农民因保管不善导致坏粮现象,影响种粮收益;要严格入库粮食质量,适时进行通风、除湿,防止入库粮食因水分较高引发质量变化,确保进库粮食安全过夏;对等外小麦要积极帮助农民联系销售渠道,减少种粮农民的损失。同时要采取措施做好收购现场安全工作;还要及早组织做好抗汛、防涝准备,确保夏粮收储安全。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履行粮政管理职能。按照

  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在夏粮收购中切实履行好粮政管理职能,省粮食局决定,9月30日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粮食执法专项检查,采取省、市、县粮食局上下结合,现场检查、受理举报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新的小麦国家质量标准执行情况、收购进度报送情况、收购市场秩序情况、农民售粮结算情况等,为夏粮收购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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