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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举办2006江苏常发杯首届农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江苏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举办2006江苏常发杯首届农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06年5月25日 苏农机人〔2006〕22号)


各市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农机局及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农机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农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省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农业机械管理局将于今年9月份联合举办′2006江苏常发杯首届农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本次竞赛的工种为农机修理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标准及内容

  (一)竞赛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农机修理工职业标准的考核要求,并结合我省农村普遍推广使用的有代表性的农业机械命题。机具的种类为95系列及其他多缸柴油机、50型轮式拖拉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全喂入联合收割机、步进式插秧机。

  (二)竞赛内容:竞赛分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理论知识部分为农机修理专业知识及其它相关知识,试题由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总站从国家题库中抽取,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操作技能部分为农业机械技术维护,农业机械故障诊断与排除,农业机械部件或总成件的单项修理等,满分为100分。

  以上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竞赛的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理论知识占总成绩的30%,操作技能占总成绩的70%。单项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排名。

  二、参赛对象

  全省范围内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从事农机修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赛。

  三、竞赛组织方式

  竞赛活动分为县初赛、市复赛和省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各县(市、区)农机局组织报名并进行初赛,确定参加市复赛的选手;各省辖市组织复赛,选拔3名选手组成市级代表队参加省决赛,有省农机局列名联系企业机具维修服务人员参加省决赛的市可增加1名参赛名额;省农垦、监狱管理系统可单独组织竞赛选拔3名选手组成部门代表队参加省决赛。参加决赛的各代表队由1名领队、1名技术指导和参加决赛的选手组成。请各代表队于8月30日前向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四、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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