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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三项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五、检查要求

  (一)12月20日前各市组织项目单位进行自查、全面检查并准备有关材料,12月下旬开始省、市联合进行重点抽查。

  (二)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验收和项目剩余经费下拨的重要依据,各项目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项目检查工作,不做表面文章。

  (三)在检查过程中,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应轻车简从,不给项目单位增加负担。

  (四)请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在12月20日前,将项目单位中期总结、经费使用明细和设备购置清单及各项目中期检查评估意见表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E-mail:jsnjk@163.com)文件一份,报送省农机局科技处,并抄报省财政厅农业处。

  在项目全部检查结束后,对实施不力、资金使用不合理的项目,省里将通知限期整改;对问题比较严重的项目,将停止项目实施,抽回项目资金,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附件:1.省农机三项工程项目经费使用明细和设备购置清单(格式)

  2.省农机三项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评估意见表(格式)

  附件1:
  省农机三项工程项目经费使用明细和设备购置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执行期:

 

承担单位:

        (盖章)

检查时间:

 

一、项目经费使用明细

 

支出项目明细

金额(元)

省财政

自筹

1

 

 

 

2

 

 

 

3

 

 

 

4

 

 

 

5

 

 

 

6

 

 

 

7

 

 

 

8

 

 

 

9

 

 

 

10

 

 

 

二、设备购置清单

 

名称、型号

生产厂家

单价

数量

生产能力

购买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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