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拖拉机教员资格培训考核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拖拉机教员资格培训考核的通知
(2005年8月16日 苏农机人〔2005〕44号)


各市农机局:

  为贯彻农业部41号令《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考核管理办法》,省局将分期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符合《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理论教员、教练员申报条件,拟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的人员。申请考核对象须按《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考核管理办法》的申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经县、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初审。

  二、培训考核办法

  培训与考核同步进行,培训结束后直接进行考核。培训分三种形式办班:一是理论教员培训班,二是教练员培训班,三是理论教员教练员培训班。培训班主要按照《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实施教学。经考核合格的理论教员、教练员由省局核发《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准教证》,同时为教练员申办拖拉机驾驶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培训考核时间、地点及费用

  理论教员培训班、教练员培训班每期5天,理论教员教练员培训班每期8天。培训考核在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食宿统一安排在珍珠泉山庄。理论教员培训班每人交费500元,教练员培训班每人交费600元,理论教员教练员培训班每人交费950元。

  四、其他事项

  1、凡在本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中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员,均应通过资格考核,取得《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准教证》,持证上岗。教学人员不得少于5人,是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申报的必备条件之一,请各市认真组织好教员资格考核的申报工作。

  2、请各市、县农机局按规定认真做好教员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由市局统一填写《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资格培训考核报名汇总表》(附后)连同各人申报材料于8月23日前报送省局人事处。省局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编班,并另行通知开班时间。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