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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05年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通知

  三、大力发展跨区作业服务组织,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遵循“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促进各类中介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使之逐步成为跨区作业市场的主体,为机手提供多元化的服务。按照《江苏省农机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农机跨区作业中介服务实行登记备案制度,通过培训考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颁发证书。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服务组织的监督,规范中介服务组织的行为,维护机手的合法权益,避免向机手滥收费、多收费和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发生。跨区作业服务组织要与机手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形成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要加强对跨区作业中介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机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避免发生群体事件。

  四、继续扩大跨区作业规模和范围,积极发展跨区机插水稻

  跨区机收重点抓好“全国大循环”,跨区机插主要抓好“省内小循环”。积极探索跨区机收油菜和跨区机收玉米,进一步拓展跨区作业的范围和项目。

  巩固发展小麦机收市场。全国小麦机收市场已基本饱和,竞争十分激烈,因此,小麦跨区机收的重点应放在合理确定引进、跨出联合收割机数量,提高合同兑现率,加大对散机督查力度,引导联合收割机合理有序流动,满足三夏抗灾抢收的需要,确保粮食安全。

  大力推进跨省机收水稻。2004年全国水稻机收水平为26%,水稻跨区机收市场潜力很大。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发挥我省适宜机收水稻的联合收割机特别是高性能联合收割机多的优势,大力组织开展跨区机收水稻,努力扩大规模,继续抓好长江流域、东南沿海、黄淮海和东北平原水稻机收市场的开拓工作,每年重点开辟1-2个省的跨区机收水稻市场。我国早稻、中稻种植面积较大,机具需求量较大,且收获时间不与我省冲突,各级农机部门要狠抓市场开拓,推动跨区机收早稻、中稻快速发展。

  继续推进跨区机插秧,推出江苏跨区作业新亮点。插秧机跨区作业按照“重点发展本省,大力开拓外省”的思路,努力提高插秧机的使用效率,促进农民增收。跨区机插现阶段主要抓省内小循环,具体实施5个“1”:指导扶持10个跨区机插秧作业点(外省、本省各5个),指导成立10个插秧机合作社,组建100个插秧机公司(队),跨区作业的插秧机数量达1000台,实现跨区机插作业收入1000万元。要大力推广“当地育秧、带机插秧、县乡农机部门或经纪人协调”的跨区机插水稻的模式,继续探索和总结跨省机插水稻的路子。对水稻种植面积较大、地块连片、机具需求迫切的农场要重点联系落实跨区机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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