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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组织编报2005年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组织编报2005年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2004年4月25日 苏农机计〔2005〕22号)


各有关市、县农机局:

  为恢复和发展我国粮食生产,农业部今年继续组织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为做好我省2005年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的申报工作,现根据农业部印发的《2005年农业国债项目投资指南》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选择宜兴、铜山、沛县、通州、灌南、盱眙、淮阴、盐都、滨海、宝应、泰兴、泗阳、宿豫13个县(市、区)编报申请该项目。为做好我省2005年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目标

  组织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对农民、农机大户和基层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新型农机具给予补贴,鼓励农民购买和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和农机化技术,加快推进我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各项目县在项目区的选择上要相对集中、连片,适宜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展现出现代农业机械的优势。

  (二)地方政府重视农机化发展,对发展新型农机具有积极性并有政策扶持;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对新型、大型农机具有一定的购买力。

  三、项目建设的规模

  项目区面积4万亩。补助农民购机首先在4万亩作业面积所涉及的农户中选择,如项目区内农户不能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可向全县扩展,但项目区外农户购机要为4万亩作业任务服务。

  四、补贴机具类型和标准

  (一)补贴机具类型

  我省确定本项目实施补贴重点是水稻插秧机、高性能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烘干机、秸秆还田机、三麦精少量播种机等6种机具。

  (二)补贴标准

  购置每台农机具中央资金补贴资金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且每台农机具中央补贴资金最多不得超过3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补贴比例按今年省局和省财政厅《关于2005年度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苏财农〔2005〕23号、苏农机计〔2005〕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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