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已批准从“十一五”开始,将“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编制和实施规划对实现国家战略目标,弥补市场失灵,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促进共同富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因此,编制农业机械化“十一五”规划,要突出宏观性、战略性和预见性。一要减少应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内容,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进行公共服务的领域。经过多年改革,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已经形成了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宏观调控为辅的发展格局,要充分认识这种发展格局的深化给农机化发展带来的影响,从宏观上把握“十一五”农机化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二是要抓住关系农机化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问题,突出战略方针,抓住主要矛盾,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对策措施,增强规划的预见性、超前性。
3.坚持改进创新。
要注意借鉴国内外编制中长期规划的经验,立足我国农机化发展的实际,从多个方面改进和创新规划的编制工作。在规划理念上,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在规划内容上,要突出针对性,突出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增加制度创新的内容,尽可能阐明政府如何通过完善体制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规划期限上,应根据规划对象的实际情况,灵活地确定规划期,以五年规划为主,有些重要指标可展望到2020年,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衔接;在规划手段上,要注意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如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资料搜索、运用经济模型进行系统测算等;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以及备案和评估制度。
4.坚持统筹协调理念,促进农机化可持续发展。
统筹农机化发展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好农机化发展速度、结构、质量之间的关系,要坚持质、量并举,实现生产与使用、销售与监督、开发与推广、运行与管理等各方面统筹协调,大力发展高性能农机,并要积极开发推广配套机具,提高配套比,满足农民对农机化新技术及机具多样化的要求。走集约型农机化发展道路,注重发展节能、低耗、低污染的新型农机,提高农机的利用率;围绕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生态化、优美化,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具有环保功能的机具。
5.坚持改革开放。
改革是前进的动力,开放才能有活力。要进一步深化农机系统的改革,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农机化发展;要继续扩大开放,特别是要抓好技术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坚持农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积极培育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等新型市场主体,大力开展农机服务,拓宽市场,扩大规模,提高农机作业服务的组织化程度,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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