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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机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水稻机插秧技术示范推广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农机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水稻机插秧技术示范推广工作的通知
(2004年2月4日 苏农机科[2004]3号)


各市农机局:

  2004年,是完成“十五”农机化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年初既定的农机化目标任务,现就切实做好当前水稻机插秧技术示范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发动,做好水稻机插秧技术宣传工作。

  通过近几年来的试验示范,特别是前两年的大面积推广,水稻机插秧省工、节本、高产、增效的技术优势已为广大干部群众所了解。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继续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宣传发动计划。充分利用当地的报刊、电视、广播、集贸市场、现场会和各种宣传小册子等形式,广泛宣传水稻机插秧技术和先进典型,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起发展水稻机插秧技术的良好氛围,切实推进今年机插秧技术示范推广工作的开展。

  二、抓政策,保障水稻机插秧推广快速发展。

  2004年,全省机插秧示范推广的总体目标是:力争新增插秧机3000台以上,机插秧面积突破150万亩,全省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达到15%。全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一定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乘势而进,广泛调动农民、基层农机服务组织以及各种经济组织发展插秧机的积极性。各地要在省局明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迅速明确市、县补贴政策,同时,要按照《江苏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专用管理办法(试行)》(苏财农[2003]258号、苏农机计[2003]73号)文件的要求,规范补贴机具的有关管理服务工作。大力鼓励各种专业服务公司、种田大户、农机大户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参与水稻机械化种植的经营服务,进一步向“标准化育秧、机械化插秧、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方向发展,全面提高机插水平,确保实现省工、节本、增产、增效的目标,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三、抓落实,迅速做好机具和机插面积的落实及各项物质准备工作。

  各市要立即组织所辖县(市、区)做好今年插秧机发展数量和新增机插面积的分解落实工作,并请将所辖各县(市、区)最终所需的插秧机数量、新增机插面积按附件一要求于2月29日前填报省局,以便及时做好插秧机的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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