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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农机安全监管立法工作计划。2007年要积极配合省人大对《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进行第三次修订,争取省政府尽快出台《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加强政策调研,注重配套政策、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的衔接,增强系统性、协调性,构建比较完备的农机安全监管法规体系,确保各项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

  8.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制定的安全监理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体现党和国家有关“三农”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规定。定期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和废止工作。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政策咨询、疑问、投诉,应当及时解释、说明,提出处理意见。

  9.进一步加强事业性收费及财务管理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部门预算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认真执行各类农机安全监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努力降低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成本,提高财政经费的使用效率。

  (三)规范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行为。

  10.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

  全面贯彻实施农业部《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及其工作规范,合理设置工作岗位,严格监理业务工作程序;统一使用《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审核相关手续,严格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的考试。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积极推行理科无纸化考试及术科标准化考试。

  11.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活动的历史记录,也是程序适用的具体体现。要建立农机安全监理各类行政活动的执法文书规范化标准和案卷评查制度,健全和完善农机安全监理牌证技术档案、农机事故处理档案及各种农机安全生产台帐。在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活动中实施的各种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应当及时立卷归档。农机管理部门及上一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问题应立即责成整改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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