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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2007年5月22日 苏农机法(2007)8号)


各市、县农机局:

  为了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全省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现就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省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通过创建全国“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单位、省级“文明监理所”、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竞赛活动的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应当看到,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和建设“法治江苏”的目标相比,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规范化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违法违章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少数监理人员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手段和基础设施装备建设不能满足农机安全工作的需要。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及机手的利益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形象。开展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法治江苏”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与监督工作的客观需要,是切实解决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

  二、总体要求及主要目标

  2.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科学发展观,围绕农机化工作中心,增强法治、安全、服务和创新意识,严格监理执法程序和标准,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及机手的利益,建设人民满意的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队伍,为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江苏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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