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专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教龄满25年,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须具备破格评审条件中的2条(其中1条为必备条件)。
5、原则上不实行资历破格,对个别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具有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学历或学位条件,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3年,破格评审从紧从严。
第十七条 破格申报“小中高”资格的类型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教龄满12年,取得后本科学历不满5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须具备破格评审条件中的1条必备条件。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教龄满15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须具备破格评审条件中的2条(其中有1条为必备条件)。
3、高中(中专)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教龄满20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其中取得后大专学历满12年的,或取得后本科学历不满5年的,须具备破格评审条件中的1条必备条件;取得后大专学历不满12年的,须具备破格评审条件中的2条(其中有1条为必备条件)。
4、高中(中专)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教龄满25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须具备破格评审条件中的2条(其中有1条为必备条件)。
5、原则上不实行资历破格,对个别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具有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学历或学位条件,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3年,破格评审从紧从严。
第十八条 破格评审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破格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二章和第三章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按破格类型具备下列相应的条件:
1、在学科教学工作中起骨干示范作用,教学经验丰富,形成较为系统的教学体系和一定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必备条件之一)。
2、在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所带班级、教研组、年级组、团队、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必备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