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人才培养。建立多途径培养卫生应急管理人才的体制、机制。在职在岗的卫生应急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学以致用,勇于实践,不断提高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快速反应能力、综合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规范管理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和应对与引导媒体的能力,牢固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尽快适应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
二是加强现场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测等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完善我市现场流行病学和卫生应急实验室网络,提高我市卫生应急现场调查处理和检验检测能力。支持重点实验室成为国家参比实验室,统筹构建完善的、各有专长的应急网络实验室。
三是切实加强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参照上级部门的培训计划,重点做好医疗一线医务人员、各级卫生应急队伍的全员培训。要以预案为依据,开展考核型应急演练,重点考核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技术机构的应急能力,以加强演练的规范性和实战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及时发现和纠正暴露出的问题。
(三)落实卫生应急保障措施
市、区卫生应急管理部门,在市、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落实《关于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深府办〔2007〕56号),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努力强化卫生应急技术保障、经费保障、后勤保障、通信保障和制度保障等各项保障措施,完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装备。认真执行省卫生厅制定的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做好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工作。按《深圳市流感人禽流感应急物资储备方案》要求,切实做好防护用品、防治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应急物资储备。
(四)宣传卫生应急知识,提高公众防护能力。
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丰富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充分采用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广泛宣传
《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应急知识,编印发行《深圳市民卫生应急手册》,增强卫生应急宣传和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公众危机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自我防护的能力。
四、加强机制建设,提高处置效果
按
《突发事件应对法》、卫生应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活动,推动我市卫生应急机制建设,提升应急处置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