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中考”、“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市、区环保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环保局:
2005年的“中考”、“高考”即将来临,高考日期为6月7日、8日、9日、10日,中考日期为6月18日、19日、20日。为在“两考”期间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防止噪声污染扰民,现对“两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地主动会同当地有关职能部门从即日起到“两考”结束期间(以下简称:“两考”期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进行监督管理,并还应采取以下有力措施:
严格限制产生噪声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在“两考”期间,原则上不批准夜间进行建筑施工。在考试当天,考场周围100米半径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昼间也必须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
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防止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
严格控制机动车喇叭噪声扰民。
二、在“两考”期间,各市、区环保部门要增加现场检查力量,加强对可能产生噪声污染场所的昼夜巡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严厉查处。
三、在考试日,各市、区环保局要派出专人到辖区内各考点值班,并加强对考点周围现场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