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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12月6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6日)废止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7]6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2.2职责任务
  2.3应急联动机制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2预警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3基本响应程序
  4.4指挥与协调
  4.5新闻报道
  4.6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调查和总结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6.3应急队伍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6.5医疗卫生保障
  6.6治安保障
  6.7物资保障
  6.8经费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7.2培训演练
  8附则
  8.1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8.2预案管理
  8.3监督检查
  9 附件
  9.1重要森林火情报告(式样)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终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1.2编制依据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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