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体育局关于调整成立“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体发[2007]102号)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切实加强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体”,经研究,决定对“市体育局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成立“市体育局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舒建平 市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朱华林 市体育局副局长
赵京朗 市体育局纪检组长
姜永焕 市体育局副局长
钮国玖 市体育局副巡视员
周晓光 市体育局副巡视员
陈兆忠 市体育局副巡视员
葛 菲 市体育局局长助理
成 员:刘 辉 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徐勤勤 市体育局竞体处处长
陈苏宁 市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程向阳 市体育局产业处处长
陈爱玲 市体育局计财处处长
王宏荣 市体育局人事处副处长
管 勤 市体育局监察室副书记
金祥伟 市体育总会秘书长
范思焰 市体育健身气功中心主任
仲爱频 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体育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努力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建设公开、透明、阳光的电子政务平台,提高机关办事效率;
(二)建立较为完善的体育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理清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事项,细化落实实施程序和流程图,建立完善相关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依法行政,依法治“体”;
(三)理清行政执法权之外的资金项目管理权,明确资金项目管理职能范围、依据,细化主要程序职责分工,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做到权力阳光运行;
(四)认真做好构建阳光权力运行机制的其他工作。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