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本节(或者章)主要阐述拟建项目所遵循的国家、地方、行业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
【特别提示】本节(或者章)内容应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指南(2006)》(发改环资[2007]21号)的要求列示,做到完整、准确。
(1)要遵循与拟建项目“相关、适用”的原则列示编制依据。
(2)要按照“由高到低”的层次列示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其他规范等各种编制依据。
(3)项目所在地对拟建项目所属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特别列示。
第二节 能源供应状况
【基本要求】本节(或者章)主要阐述拟建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能否满足拟建项目建设、运营的需要。
【特别提示】本节是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客观反映拟建项目所需能源供给可靠性,并且从能源供给的角度真实反映拟建项目选址的科学合理性,阐述项目所在地能源供给现状时务必做到完整、准确。
(1)能源种类必须完整。能源既包括煤炭、原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也包括焦炭、煤气、电力、热力(蒸汽)、液化石油气、成品油(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生物质能等二次能源,还包括水。编制节能专章(或者专篇),阐述当地供应现状时列示的能源种类不得少于拟建项目所需能源种类。
(2)供给能力必须准确。对于由拟建项目以外的市场主体提供的能源,应当按照能源种类逐一列示当前(比如上年末)供给能力,对其未来新增能力应当阐述新增能力的大小以及新增能力形成的时间,并且说明新增能力的可行性。对于按照“就近、集中”原则供给的热力(蒸汽)等能源品种,应当提供供应协议作为附件。对于年耗能(折标煤)2万吨及以上的重大项目,还应当进行区域能源平衡分析。
第三节 能源消耗状况
【基本要求】本节(或者章)主要分析拟建项目能源消耗种类、数量、结构。
【特别提示】本节(或者章)是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的主体部分,务必做到内容详实,层次清晰,计算准确,措施先进并且可行。
(1)要分析能源消耗总量。即,按照拟建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依据拟建项目达产后实际年均产出规模,分析计算拟建项目年均能耗消耗总量(折为标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