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0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1日)废止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编制大纲》的通知
(苏发改工业发〔2007〕1138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规范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编制,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基础,提高能源准入管理效率,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耗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发改工业发〔2006〕1197号)、《江苏省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工业发〔2007〕1137号)规定,我委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编制大纲》。现予印发,请严格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书面报告。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一:
江苏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编制大纲(2007年版)
引言
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耗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发改工业发[2006]1197号)、《江苏省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工业发[2007]1137号)规定,编制本项目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
第一节 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