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命名省增城劳教所为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决定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命名省增城劳教所为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决定
(粤司[2007]76号)
省劳教局:
经省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考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厅党委同意,决定命名省增城劳教所为“广东省现代化文明劳教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