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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对汕头等四市司法局档案管理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对汕头等四市司法局档案管理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粤司办[2007]35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力度,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省司法厅和省档案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8月下旬至10月中旬对汕头、汕尾、阳江、云浮四地市,潮阳、陆丰、阳春、新兴四县市和海门、太平等司法所进行了检查。检查采取了少听汇报,多查现场;少到市区,多走基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的方式进行。通过检查对基层司法行政系统档案管理工作,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各级领导重视,管理体系完善

  各单位对档案管理工作比较重视,能按规定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亲任组长;在编制紧张、人员缺少的情况下,都配备专职档案员,设立兼职档案员。除个别市外,档案室都有专门的库房及其配套设施。

  (二)档案员素质好,管理目标明确

  大部分专职档案员都是由责任心强,业务水平好,持有上岗证的同志担任。在档案管理中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制度、有开发利用。对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电子目录、归档、移交等准确到位,如阳江市司法局各类档案齐全,文件归档准确及时,目录已全部实现电脑检索;新兴县司法局,对档案管理标准高、要求严,在短短的几个月内,以省特级的标准,比较系统地整理了20多年来各种类别的档案。

  (三)加强横向联系,提高系统管理水平

  大多数单位都能加强同当地档案局的联系,及时取得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认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汕尾市局经常请当地档案局业务指导部门,上门指导业务,档案管理比较规范、准确;阳江市把所辖的县(市)司法局专职档案员集中到市局,以帮助工作的方式进行培训,使县(市)局的档案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对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调客观原因。部分地级市局对县、区的指导不力,对档案综合管理总体情况不明,档案员缺少统一的培训和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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