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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我省司法行政志书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我省司法行政志书工作的通知
(粤司办[2008]26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直各单位:

  史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保存历史、传承文明、反映国情、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三个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984年以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开展志书编修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推动我省司法行政志书编修的全面深入发展,更好地发挥志书存史、资政、教化的作用,现就加强我省司法行政志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志书重要意义。志书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和连续性的工作,是司法行政文化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在保存历史、传承文明方面,而且在资政教化、弘扬和培育司法行政精神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要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眼光,充分认识志书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认真做好志书的典藏工作。志书的典藏就是对志书的收藏、整理及研究利用,直接关系到志书社会作用的发挥。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尽快形成以下志书典藏网络:

  (一)省厅志书典藏网络。以省厅档案室为库藏点,设立志书专柜,典藏的志书有:1.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的司法行政志、各县(市、区)司法局的司法行政志;2.省监狱局《广东监狱志》、各监狱的监狱志;3.省劳教局《广东劳教志》、各劳教所的劳教志;4.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及厅直单位、学会、协会的志书。

  (二)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志书典藏网络。以市司法局档案室为库藏点,设立史志专柜,典藏的志书有:1.市司法局的司法行政志;2.各县(市、区)司法局的司法行政志。

  (三)省监狱局志书典藏网络。以局档案室为库藏点,设立史书专柜,典藏的志书有:1.省监狱局的《广东监狱志》;2.各监狱的监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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