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授予沈伟民等63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的通知
(沪体群〔2007〕398号)
各区、县体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及有关文件规定,经本市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考核合格,同意授予沈伟民等63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名单如下:
长 宁 区:沈伟民、卫剑波
卢 湾 区:翁露露、黄天炯
闵 行 区:杨秀凤
宝 山 区:薛荣兰、袁宛丽
闸 北 区:赵尔明、唐培华
杨 浦 区:施蓉清、徐作林、何国珍、邬雅萍、刘秀娟、付英娥
虹 口 区:殷福珍、李 琛、宋雯秀、黄根妹、陈 卫、周利华、平菊英、陆忆红、石双林
浦东新区:谈明珍、周自鸣、高 峰、陈爱萍、姚根妹
黄 浦 区:江祥芝、陈小妹
普 陀 区:付元毅、马 琪、杨根娣、陈德明、张美华
金 山 区:蔡秀华、周育维、叶亚观
松 江 区:韩 琼、黄惠萍、薛德秀、车霞明、陈其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