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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

  --瓜果菜违禁药物检出率在3%以下,畜禽、水产品违禁药物检出率在1%以下。
  三、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依法研究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应急事件处理及安全信息发布等制度。积极推动出台《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规规章,明确各级农业、渔业、工商、环保、质监、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职责,全面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实行农业综合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源,构建从省到乡镇并延伸到村组基地的监管网络。
  (二)完善检验检测体系。积极推进省、市县、乡镇农产品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市县农产品 (水产品)检验检测站建设,全面推进规模田洋、集散市场(收购点)瓜菜质量检测站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流动服务站和秀英港、南港码头农产品检查检测站建设。强化检测队伍建设,提高监测能力与水平,依法监督农产品生产、经营和运销。督促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 (站)。
  (三)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实行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着力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引导农民科学选购。积极支持发展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农资超市等现代流通方式,确保优质农资占领市场。督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进销台账、标签标识、不合格产品召回等制度。大力宣传普及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知识,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各级农业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经举报后查实的案件进行奖励。完善农业、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执法资源,集中力量侦破大案要案。实行严格的农药监管制度,进岛的农药要全面进行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制(修)订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完善“政府推动、农业部门指导、市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积极参与”的标准化生产模式。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优势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建立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统防统治机构及服务组织,推广专业化防治。推进生产过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质量保障、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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