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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发布2007年上海市体育科技腾飞计划招标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发布2007年上海市体育科技腾飞计划招标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体科〔2007〕635号)


各有关委、局,高等院校,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直属单位:
  为加强体育科技人才梯队建设,促进青年体育科技人才成长,提高青年体育科技人才科研能力,实现上海体育科技发展和体育人才建设的双丰收,根据《上海市体育科技腾飞计划管理办法》, 上海市体育局将组织实施2007年青年体育科技人才有关的体育科学研究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2007年上海市体育科技腾飞计划招标项目申报指南组织申报(见附件),具体研究内容和要求可向上海市体育局科教处咨询,超出指南范围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
  (一)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和开发能力的基础、能为招标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的法人单位;
  (二)申报单位可单独申请,亦可若干单位联合申请。
  (三)申报单位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具体要求。
  三、申请人
  凡申请当年未满35周岁、具备以下条件的体育科技人员、教练员或医务人员,可以申请腾飞计划项目: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道德;
  (二)具有上海户籍或具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在沪实际工作时间能够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三)大学本科毕业,有五年从事体育科技工作的经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后,有二年从事体育科技工作的经历;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正从事体育科技工作;或已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在体育科学研究工作中有重要发现、发明或做出过重大贡献者,可不受学历、经历的限制。
  (四)申请者提出的项目应符合上海市体育科技发展的方向,有较好的应用价值,有利于促进上海市体育科技水平的提高,具有新颖性、创新性等特点。
  (五)已经承担了“体育科技腾飞计划”课题且还未结题验收的人员不得再申请新的“体育科技腾飞计划”课题。
  (六)申请人应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具体要求。
  四、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单位及人员均可按申报指南的内容填写《上海市体育科技腾飞计划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可在上海市体育局网站:http://202.127.16.90“体育科教”栏目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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