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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授予浦东新区社发局、闵行区体育局“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优秀组织奖”的决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授予浦东新区社发局、闵行区体育局“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优秀组织奖”的决定
(沪体竞〔2007〕709号)


各区、县体育局,浦东新区社发局:
  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已于2007年11月3日在湖北省武汉市落下帷幕。上海市浦东新区、闵行区代表团体育健儿不畏强手、顽强拼搏,共夺得了24.5枚金牌,70枚奖牌,团体总分804分,两个代表团金牌总数名列各省市第三名,实现了金牌总数、奖牌总数和团体总分超上届的预期目标,取得了运动成绩与精神文明的双丰收,展示了上海城市精神和浦东新区、闵行区精神文明新风尚,为上海人民争得了荣誉。
  为表彰浦东新区社发局、闵行区体育局在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上作出的突出贡献,上海市体育局研究决定:授予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闵行区体育局“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优秀组织奖”。
  希望浦东新区社发局、闵行区体育局发扬成绩,戒骄戒躁,继续为上海竞技体育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望各单位在当前贯彻与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学习他们勇挑重担、团结协作、追求卓越的胸怀和精神,坚持与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体育事业的新发展、新进步,为推动上海城市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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