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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委农办、汕头市委基层办、汕头市信息产业局、汕头市电信局关于印发汕头市第二批“农村信息化创建村”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活动范围
  本次“农村信息化创建村”创建活动面向全市各区县,扶持70个创建村。主要选择信息化发展有一定基础、对信息化建设有积极性的村(含涉农社区,下同)。对近年来受省、市表彰的农村先进基层党组织所在村和近期受推荐作为汕头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村,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同时选择若干个革命老区村、山区村及贫困村给予扶持,推进其信息化建设及应用。
  四、“农村信息化创建村”评选条件
  主办单位根据各村的申报情况,按照以下标准确定70个左右条件较为成熟的村作为创建单位,颁发“农村信息化创建村”牌匾并通报全市:
  (一)具有相对较好的信息化基础;
  (二)村(社区)及其所属镇(街道)领导有较明确的信息化意识和发展思路;
  (三)具有开展“农村信息化创建村”活动必要的场地;
  (四)村(居)委会至少有一名具有一定信息化基础知识的工作人员。
  五、创建及扶持措施
  经确认为“农村信息化创建村”的创建单位,应按照主办单位的指导和要求进行创建活动。主办单位将配套提供相应的技术及资源的扶持,具体包括:
  (一)组织开展信息化培训或特色讲座:
  组织有信息化需求的农民参加网络及信息化应用的科普讲座,组织农村骨干参观粤东信息大厦信息技术展示厅。
  (二)为创建单位免费提供通信及信息产品:
  1、为创建单位提供多媒体计算机1-2台,方便创建单位开展村务管理及村民进行信息化体验;
  2、依托中国电信“商务领航”平台,为农村特色产品免费提供网上展示、发布和宣传;
  3、提供ADSL宽带网络1线(第一年免费,第二年给予50%的费用优惠);
  4、提供虚拟主机空间200M(第一年免费,第二年给予50%的费用优惠);
  5、免费提供固网短信群发机(企信通)1部;
  6、为创建单位优先建设信息化通讯基础设施、机房,增强信号覆盖;
  7、为创建单位农户免费安装电话。
  六、具体要求
  请各村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汕头市农村信息化创建村申报表》(见附件),以自愿原则申报“农村信息化创建村”。各主办单位的区县对口部门在申报阶段对有关村给予必要的指导。申报表格由各区县信息产业局汇总后于6月15日前报送市信息产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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