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办关于推广实施广州市社区服务管理软件系统的通知
(穗信息化字〔2002〕4号)
各有关单位:
由市信息办组织协调和负责监制、中山大学软件研究所(以下简称软件所)承担设计开发的广州市社区服务管理软件系统,已完成全部开发设计任务并在大塘街试运行成功。2002年1月18日,该软件系统通过了市信息办和市信息中心的初步验收。
广州市社区服务管理软件系统包括街道办公自动化系统(OA)、党建管理子系统、综治业务管理子系统、计划生育管理子系统、武装业务管理子系统、民政业务管理子系统、经济管理子系统、安全配置子系统、司法管理子系统、领导综合查询系统、居委会管理系统等11个业务子系统,基本覆盖了街道办事处的各项管理事务,为社区信息化综合业务平台和“一站式”电子社区服务系统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了贯彻落实2001年7月23日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步伐,现就推广实施社区服务管理软件系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2年3月31日前,在海珠区南华西街、越秀区北京街、荔湾区华林街、天河区石牌街和车陂街五个试点街道推广使用社区服务管理软件系统。软件系统的安装、调试、培训、初始化及试运行等工作,由广州市中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二、在区信息中心的统筹协调下,各试点街道要积极配合工作,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开展人员业务培训,并于2月28日前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和校验工作,为软件系统的实施创造条件。
三、市社区服务管理软件系统由市统一招标开发并免费下发到各街道使用。各试点街道需承担系统软件的购置、系统初始化、数据录入及人员培训等实施费用。
四、各区、县级市信息中心,要参照本通知精神,在已建网络的其他非试点街道布置推广市社区服务管理软件系统的准备工作。
五、各区信息中心、各试点街道在推广实施市社区服务管理软件系统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请及时向市信息中心信息产业研究室反映和咨询。
二〇〇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