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我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0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穗科函字〔2004〕29号)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科技园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科技局:
根据《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穗府[1999]41号)的规定,对我市2002年底以前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已开始。请你们按照《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所属的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将有关审查材料于3月31日前报我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府前路市府大院5号楼四楼)。报送材料包括:
一、《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年度考核表》文字版(可从广州科技网下载《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录入系统》填报,网址:http://www.gzkj.gov.cn/);
二、《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年度考核表》数据填报软盘;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副本原件(2002年内认定的企业还需交正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