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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爱卫办关于开展第二十一个世界无烟日及《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十周年活动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爱卫办关于开展第二十一个世界无烟日及《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十周年活动的通知
(深卫发〔2008〕100号)


各区卫生局、教育局、工商局、爱卫办,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直属中小学:

  2008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十周年,5月31日是第21个世界无烟日,为做好世界无烟日及《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十周年活动,积极响应无烟奥运号召,促进我市控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1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发[2008]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计划于5月31日前后组织开展一系列控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口号

  主题:“无烟青少年”。

  口号:“禁止烟草广告和促销,确保无烟青春好年华” 。

  二、活动时间

  2008年5月25日-6月1日

  三、活动内容

  1、广泛深入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宣传和控制吸烟、吸烟危害和戒烟方法等多形式宣传活动。

  2、出台《深圳市无吸烟单位、无吸烟教育机构、无吸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积极开展无吸烟单位创建活动。

  3、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重点加强对公共场所禁烟情况及禁止烟草广告的督查。

  4、开展深圳市中小学生《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知晓情况和吸烟危害健康有关知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校控烟工作。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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