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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爱卫办关于印发《深圳市无吸烟单位、无吸烟教育机构、无吸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通知

  说明:1、本《审评操作表》适合于学校、幼儿园,满分为100分。被评审单位若获得90分(含90分)以上,即为“达标”。
  2、申报学校、幼儿园自我评估“达标”后,即可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表》。
  3、被审评的“深圳市无吸烟教育机构”有效期为两周年。两周年期满可提出申请复评。

  附件6
  深圳市无吸烟医疗卫生机构审评操作表

  被审评医院:                                       日期:

审评项目

分值

审评标准内容

审评方法

审评记录

得分

一、组织领导(15)

5

   

3

  

6

  

1

1、医疗卫生机构成立控制吸烟领导小组,主管控烟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落实由健康教育科具体负责管理控烟工作。

 

2、各部门建立控制吸烟工作小组,科长(主任)担任组长。

 

3、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有控烟工作计划和总结。

 

4、申报无吸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决定公示2周。

1、查阅有关文件: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了控烟领导小组,且主管领导任组长,得4分;落实健康教育科负责,得1分。否则不得分(下同)。

  

2、查阅有关文件:各部门建立控烟工作小组,且由科长(主任)任组长,得3分。

 

3、查阅资料:医疗卫生机构有年度控烟工作计划,得3分;有年度控烟工作总结,得3分。

 

4、查阅公示材料:有公示内容和结果,得1分。

        

审评专家:

 

二、规章制度奖惩办法(12)

6

  

6

1、医疗卫生机构有控烟规章制度,包括奖惩办法。

 

2、把控烟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内容。

1、查阅资料:有控烟规章制度,得3分;有奖惩办法,得3分。

 

2、把控烟工作纳入部门(科、室)综合考评,得6分。

  

审评专家:

 

三、医院建筑物内完全禁烟。(15)

     

5

   

5

  

5

 

1、医疗卫生机构建筑物内张贴禁烟标识。

  

2、医疗卫生机构所有室内(包括单人办公室)任何时间均不得吸烟。

 

3、医疗卫生机构建筑物外空旷处应设吸烟区,并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1、查看现场:办公室、会议室、礼堂、走廊、楼梯、电梯、文体活动室、食堂等处有禁烟标识,得5分。否则,酌情记分。

 

2、查看现场:未发现吸烟者或烟蒂,得5分。

  

3、查看现场:吸烟区设置符合要求,得5分。否则,不得分。

     

审评专家:

 

四、设控制吸烟宣传员(6)

    

3

    

3

1、各部门(科、室)分别设控制吸烟宣传员。

   

2、宣传员职责。

1、查阅相关会议记录和文件:科室机构建制、三人以上科室,需设1名宣传员,宣传员名单资料齐全,经查实资料与实际相符,得3分。否则,不得分。

 

2、监督员职责:随即抽3-5名现场应试,能回答正确,得3分。否则,酌情记分。

    

审评专家:

 

五、开展控烟宣传教育(10)

3

   

7

   

1、对医疗卫生机构员工开展控烟健康教育。

  

2、对就医人员和健康体检人员开展控烟健康教育。

 

1、每年至少1次培训:查培训资料,包括:讲授人、讲授提纲、签到名单等,资料能佐证开办了培训班即可得3分。

 

2、每年出版1期控烟健康教育专栏,得3分;

有发放控烟健康教育资料,得2分;

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视屏统一播放控烟节目或广告,得2分。

     

审评专家:

 

六、医院领导和全体员工劝阻吸烟(6)

3

   

3

 

1、控烟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和全体员工有劝阻吸烟的责任与义务。

 

2、不向来访者、领导和检查人员敬烟。

 

1、查阅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和全体员工有劝阻吸烟的责任与义务,得3分。

  

2、现场查看:会议室、办公室没有香烟和吸烟物品,得3分。

  

审评专家:

 

七、帮助职工戒烟(10)

4

  

2

 

4

  

1、医疗卫生机构中层以上领导带头禁烟。

 

2、医疗卫生机构对吸烟员工进行建档管理。

 

2、为戒烟员工创造有助于戒烟环境,帮助他们尽早度过戒断症状期。

1、医疗卫生机构中层以上领导带头禁烟,有实际措施和行动效果,得4分。

 

1、查医疗卫生机构吸烟员工登记册,登记齐全,得2分。

 

2、举办戒烟培训班,查资料:包括主讲人、讲授提纲、吸烟员工签到表等佐证。得2分;医疗卫生机构为鼓励戒烟所采取的其他措施如发出鼓励信、赠送口香糖等;得2分。

    

审评专家:

 

八、禁止销售烟草制品(8)

4

            

1、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商场、小卖部、自动货员柜和流动售货车等均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2、医疗卫生机构围墙向外开设的商场(店),销售烟草制品处需张挂(摆放)深圳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作的“本商场(门店)不向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和怀孕妇女出售香烟!”的牌匾。

 

3、不接受烟草厂商赞助和刊登、张贴、播放烟草广告,不使用印制有烟草广告的太阳伞、衣帽等物品。

1、对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商场、小卖部、自动货员柜和流动售货车等进行实地明查暗访,无销售烟草制品,得5分。

 

2、实地察看符合要求,得2分。

     

3、实地察看符合要求,得3分。

        

审评专家:

 

九、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指导(14)

6

  

8

1、医护人员正确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

 

2、医生、护士对吸烟患者进行诊治、护理期间,应劝其戒烟。

 

1、随机抽查10位医护人员,进行问卷调查,按实际得分计算分值。满分6分。

 

2、随机抽查2个临床科室:

查看有吸烟史病人的病历各2份,有劝导记录、推荐戒烟方法、药物和控烟制品等内容,得2分。

随机抽查现有病人各10名,进行问卷调查,按实际得分计算分值。满分6分。

      

审评专家:

 

十、开设戒烟门诊和戒烟咨询电话(4)

3

  

1

1、开设有普通门诊的医院,应在相应的科室设戒烟门诊,有戒烟医生定期出诊。

 

2、在戒烟门诊开设戒烟咨询电话,并在明显的地方公布电话号码。

1、戒烟门诊有医生门诊安排,戒烟门诊医生应接受培训,得3分。

 

2、开设并公布戒烟咨询电话,得1分。

  

审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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