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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07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登记、换证的通知


  (一)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或缓期登记:

  1.一年来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各项发行管理规定的;

  2.对违规行为隐瞒不报的;

  3.不具备发行机构基本条件的;

  4.不能按规定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及统计部门报送数据的;

  5.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年检自查报告和年检登记表的。

  (二)缓期登记期限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发出缓期登记文件起6个月之内。

  (三)缓期登记的单位在缓期登记期间应进行认真整改,在问题得到解决后,写出年检申请,报所在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6个月后仍未达到年检登记基本条件的,将被取消登记资格,收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年检登记、换证工作结束后,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应向我局报送年检总结报告和总署统一印制的《年检情况汇总表》,同时将被缓期登记、警告、吊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名单一并附上。2007年3月20日前,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务须将上述材料报送我局。

  请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2007年本地区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年检登记、换证工作。

  附件1:
  年检登记表
  省别                              单位签章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经济性质

(可选择多项)

国有或国有控股

是○

否○

新华书店系统

是○

否○

中外合资、合作和外资

是○

否○

其他形式

是○

否○

注册资本(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人数(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  真

 

E-mail

 

网  址

 

业务信息

企业类型

(可选择多项)

总发行企业

是○

否○

全国出版物连锁经营总部

是○

否○

网上书店

是○

否○

批发企业

是○

否○

区域出版物连锁经营总部

是○

否○

读者俱乐部

是○

否○

零售企业

是○

否○

中外合资合作和外资企业

是○

否○

 

是○

否○

资产总额(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年应缴税金(含所得税)总额(万元)

 

门店数量(个)

 

按销售环节统计

项    目

销售额(万元)

销售册数(万册、张、盘)

批  发

 

 

零  售

 

 

总  计

 

 

按分类销售统计

项   目

销售额(万元)

销售册数(万册、张、盘)

图  书

 

 

报刊期刊

 

 

电子音像

 

 

总  计

 

 

奖罚记录

本年度获奖记录

 

本年度违规记录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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