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项目要求
| 评审方法
| 评审标准
|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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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诊断水平
| ①实行中、西医双重诊断,并严格执行相关的诊断标准
②诊断准确率达到相应级别甲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③专科的ICD-10诊断正确率达98%
| 抽查出院病案50份;以门诊为主的专科,可申请不检查住院病历,但抽查门诊病历改为100份
| ①抽查病案中未实行中、西医双重诊断,每1份扣2分(最多扣20分)
②出院病例的出院诊断准确率未达相应级别甲等中医医院的要求,扣5分;每降低2%再扣1分(最多扣20分);
③重点病种诊断没有采用ICD-10标准,扣10分;ICD诊断正确率未达98%,扣5分;每降低2%再扣1分(最多扣10分)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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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理法方药
| ①中医辨证准确性
②理法方药一致性
③中药记载按规范书写
| 抽查出院病案50份;以门诊为主的专科,可申请不检查住院病历,但抽查门诊病历改为100份
| ①大病历及首次病程记录辨证不准确者,每份扣3分;②病程记录中,理法方药不一致者每处扣3分;③中药名称不具体,每处扣2分,未注明煎、服法者,每处扣2分;④病程记录中未描述原因而未服中药汤剂者,每例扣5分;⑤病程记录中未描述原因而违反中药配伍禁忌及用法用量者,每例扣5分;⑥中成药及中药汤剂处方雷同,属同时重复使用者,每例扣5分。
|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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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疗效水平
| 特色专科对2个以上相关疑难病种的中医治疗有较突出的疗效,建设期间疗效水平有显著提高
| 查阅重点病种统计资料及说明疗效水平的相关资料,并与抽查病历进行复核
| 特色专科对2个以上相关疑难病种的中医治疗疗效不突出,每1个扣10分;建设期间对相关疑难病种的疗效水平没有明显提高,每个扣5分
1重点专病的中医治疗疗效不突出,扣20分;建设期间中医疗效水平没有明显提高,扣10分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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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中医药治疗率
| 门诊及住院均领先于市内中医医院相同单病种的中医药治疗率(对主病、主证运用中医药为主的疗法进行治疗)
| 抽查出院病案50份、门诊病案30份,以门诊为主的专科,可申请不检查住院病历,但抽查门诊病历改为100份,对照全省中医医院监测数据
| 门诊、住院其中1项低于全市中医医院相同单病种的中医药治疗率,扣10分;每降低5%再扣2分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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