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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引黄入滨海新区输水新引河与引滦明渠沟通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引黄入滨海新区输水新引河与引滦明渠沟通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2010年9月29日)
天津市引滦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明确引黄入滨海新区输水新引河与引滦明渠沟通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津滦建报〔2010〕1号)收悉。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作为引黄入滨海新区输水新引河与引滦明渠沟通工程项目法人,孙蓟明同志为项目法人代表,吴凤山同志为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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